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2021-02-10
晋市公积金函〔2021〕3号
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各分中心、各科室:
根据《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室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晋市办发电〔2021〕6号)要求,现就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明确如下:
一、中心主要领导干部、班子成员、各分中心主任就地在岗过年,党员干部带头就地过年,确需外出离开晋城辖区的,严格履行请假报备程序,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
二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在岗带班制度,主要领导带班,分管领导轮值负责,确保一旦出现情况,能够及时发现、果断处置、有效管控。
三、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精准做好重点人员排查、管控等工作,切实看好自家门、管好自家人。
附件: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室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1年2月9日
(此件公开发布)